課程名稱 |
公法專題 Seminar on Public Law |
開課學期 |
107-2 |
授課對象 |
政治學研究所 |
授課教師 |
陳淳文 |
課號 |
PS7033 |
課程識別碼 |
322 M3340 |
班次 |
02 |
學分 |
2.0 |
全/半年 |
半年 |
必/選修 |
必修 |
上課時間 |
星期六1,2(8:10~10:00) |
上課地點 |
社科研606 |
備註 |
週六8:50-10:30於社科606教室上課。與蔡季廷合授 限本系所學生(含輔系、雙修生) 且 限碩士在職專班生 總人數上限:32人 |
Ceiba 課程網頁 |
http://ceiba.ntu.edu.tw/1072PS7033_02 |
課程簡介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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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能力關聯 |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
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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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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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概述 |
本課程培養學生對於現代民主立憲國家的政府運作與法治要求有初步的了解,除了理論與規範面的認識外,也要了解我國憲政實務上的具體運作情況,以及其所遭遇之問題。
課程分成兩大部分,第一部分由陳淳文教授負責,主要聚焦在當前的重大政府體制議題,包括應否修憲或制憲,總統的憲政角色,行政立法兩權之互動,以及違憲審查制度與司法改革等議題。
在兩大部分中間,將由湯德宗大法官講授我國現行的釋憲實務,對於我國大法官釋憲之運作情況,遭遇問題與改革展望做介紹。
第二部分由蔡季廷老師負責,蔡老師將聚焦於基本人權,授課目標在於讓同學們能夠掌握基本權的由來、種類及其在我國實際運作所產生的各種問題,以及大法官解釋中對人權問題的闡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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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目標 |
瞭解我國憲政體制之運作及其所產生的問題,分析我國人權保障的具體情況,以及我國法治主義實踐的情形。 |
課程要求 |
課前參閱指定教科書,開放式課程,大法官解釋及其他隨堂指定文獻;上課時積極參與並回答問題。 |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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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e Hours |
另約時間 |
指定閱讀 |
吳庚、陳淳文,憲法理論與政府體制,106年9月增訂五版
指定閱讀之大法官解釋:釋字第499號解釋、釋字第520號解釋、釋字第613號解釋、釋字第645號解釋、釋字第331號解釋、釋字第718號解釋,釋字第744號解釋,釋字第748號解釋,釋字第769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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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
台大開放式課程:中華民國憲法與政府,其他隨堂指定輔助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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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
No. |
項目 |
百分比 |
說明 |
1. |
平時成績 |
40% |
出席及課程參與 |
2. |
期末筆試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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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次 |
日期 |
單元主題 |
第1週 |
2/24 |
憲法的意義與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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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週 |
3/02 |
權力分立原則 |
第3週 |
3/09 |
總統的憲政地位 |
第4週 |
3/16 |
行政立法兩權之互動 |
第5週 |
3/23 |
違憲審查制度 |
第6週 |
3/30 |
司法權及司法改革 |
第7週 |
4/06 |
國定假日 |
第8週 |
4/13 |
我國釋憲實務之現況 |
第9週 |
4/20 |
我國釋憲實務之發展展望 |
第10週 |
4/27 |
基本權利總論 |
第11週 |
5/04 |
平等權;人身自由 |
第12週 |
5/11 |
論文發表會 |
第13週 |
5/18 |
居住遷徙自由;一般行動自由 |
第14週 |
5/25 |
表現自由 |
第15週 |
6/01 |
集會結社自由 |
第16週 |
6/08 |
國定假日 |
第17週 |
6/15 |
社會基本權;政治參與權 |
第18週 |
6/22 |
期末筆試 |